政策法规
POLICIES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|
(1988年11月30日国务院批准 1988年12月30日建设部令第1号发布)
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,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,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,制定本规定。
在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,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。
沿海城市应当积极开发利用海水资源。
第十六条 各级统计部门、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城市节约用水统计工作。
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|